隨著新教材的上市,2019年注會備考工作已經正式開始啦!為讓考生高效備考,北京注協培訓網CPA專業團隊老師為考生整理各科目高頻考點。本文是關于2019年注會《經濟法》中的重要知識點“物權變動的公式方式”:
【知識點】 物權變動的公式方式(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)
(1)動產物權的公示方式——交付
《物權法》第23條: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,自交付時發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交付有現實交付和交付替代兩種形態。
①現實交付,即直接將物交由對方占有。
②交付替代
1)簡易交付
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,受讓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,在轉讓人與受讓人就轉移動產所有權的合同生效時,視為交付。例如因保管、租賃、借用而實際占有動產,買賣合同成立(生效)時,視為交付。
2)指示交付
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,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,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轉移動產所有權,且約定將轉讓人對第三人的返還原物請求權轉讓給受讓人,該協議生效時,視為交付。
3)占有改定
轉讓動產物權時,轉讓人與受讓人作出特別約定,受讓人取得該動產的物權,但是由轉讓人繼續實際占用該動產,該約定生效時,視為交付,受讓人取得間接占有。
(2)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式——登記
《物權法》第9條第1款:不動產物權的設立、變更、轉讓和消滅,經依法登記,發生效力;未經登記,不發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【解釋】“法律另有規定”:指登記是對抗要件,而不是生效要件。
②不動產物權登記的種類
1)首次、轉移、變更、注銷登記
Ⅰ.首次登記
首次登記,是指不動產權利第一次登記。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,除法律、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,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。
Ⅱ.轉移登記
轉移登記,即主體變更登記,是指不動產權利在不同主體之間發生轉移而進行的登記。
Ⅲ.變更登記
變更登記,是指除主體變更以外,不動產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登記。
Ⅳ.注銷登記
不動產權利消滅,需要辦理注銷登記。
2)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
【理解】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的目的,是為了應對可能發生的登記錯誤
第一,權利人、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(如房管局登記房屋信息的房屋登記簿)記載的事項有錯誤,可以申請更正登記。
第二,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,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,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。
第三,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,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。
第四,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,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,異議登記失效。
第五,異議登記不當,造成權利人損害的,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。
3)預告登記
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等不動產協議,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,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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