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生提問:
納稅期限
1、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,分月或者分季預繳,年終匯算清繳,多退少補。
分月或者分季預繳,是按會計利潤預繳(能否舉一道計算題,加以說明?)
年總匯算清繳,是按稅法的規定、要求算出應納稅所得額,再乘以稅率,得出應納稅額。(能否舉一道計算題,加以說明?)
老師答疑:
舉例:某企業1季度利潤總額-100萬元,則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為0元;
某企業2季度累計利潤總額(1季度+2季度)100萬元,則二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為100*25%=25萬元
某企業3季度累計利潤總額(1季度+2季度+3季度)300萬元,則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為300*25%-25=50萬元
某企業4季度累計利潤總額(1季度+2季度+3季度+4季度)800萬元,則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為800*25%-25-50=125萬元
匯算清繳時假設納稅調增額200萬,納稅調減額100萬
則應納稅所得額=800+200-100=900萬
全年應納稅額=900*25%=225萬元
匯算清繳應補繳稅額=900*25%-(25+50+125)(已經預繳企業所得稅)=2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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